延安市盛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
2022年度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要求,我公司认真识别所排放物质中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现对2022年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延安市盛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6年,2007年开始建设,2011 年8月开始试运行,11月通过省环保厅全面环评监测验收,并取得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2011年3月被延安市政府确定为全市医疗废物定点处置单位。是我市唯一一家由国家认可专业资质的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置机构。地址位于延安市宝塔区河庄坪镇小沟村桃树山隧道右侧,总占地面积15亩,总投资4千多万元。
二、处置范围及处置运行情况
目前,设计处置能力达到12吨/日,应急处理能力10吨/日,平均日收集处理量约6吨左右。 负责收集、处置延安市辖区内所有三甲医院、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村卫生室、民营医院、个体诊所等600多家医疗机构产生的所有医疗废物。全部按照国家规范安全无害化处置。达到“安全、无菌、零污染”。
三、废水排放情况
我公司建有污水处理间,已经实现废水零排放。公司所有废水全部在污水处理间进行净化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内部循环利用,不存在废水外排。我公司废水中污染物种类主要是:溶解氧、浊度、铁、溶解性总固体、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余氯、锰、pH 值、色度、总大肠菌群等,经委托第三方监测指标均达标。通过陕西省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监测信息发布平台实时公布自行监测数据信息并进行上传公示。
四、废气排放情况
我公司共有3个排气筒,废气污染物种类主要有:氨、硫化氢、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等。3个排气筒废气通过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2022年度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要求,我公司认真识别所排放物质中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现对2022年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延安市盛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6年,2007年开始建设,2011 年8月开始试运行,11月通过省环保厅全面环评监测验收,并取得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2011年3月被延安市政府确定为全市医疗废物定点处置单位。是我市唯一一家由国家认可专业资质的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置机构。地址位于延安市宝塔区河庄坪镇小沟村桃树山隧道右侧,总占地面积15亩,总投资4千多万元。
二、处置范围及处置运行情况
目前,设计处置能力达到12吨/日,应急处理能力10吨/日,平均日收集处理量约6吨左右。 负责收集、处置延安市辖区内所有三甲医院、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村卫生室、民营医院、个体诊所等600多家医疗机构产生的所有医疗废物。全部按照国家规范安全无害化处置。达到“安全、无菌、零污染”。
三、废水排放情况
我公司建有污水处理间,已经实现废水零排放。公司所有废水全部在污水处理间进行净化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内部循环利用,不存在废水外排。我公司废水中污染物种类主要是:溶解氧、浊度、铁、溶解性总固体、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余氯、锰、pH 值、色度、总大肠菌群等,经委托第三方监测指标均达标。通过陕西省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监测信息发布平台实时公布自行监测数据信息并进行上传公示。
四、废气排放情况
我公司共有3个排气筒,废气污染物种类主要有:氨、硫化氢、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等。3个排气筒废气通过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排气筒编号 | 污染物 | 废气处理方式 | 排放口类型 | 监测情况 | 备注 |
DA001 |
氨、硫化氢、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 |
UV光氧催化废气净化器处理后再经15m 排气筒排放 | 一般排放口 | 达标 | |
DA002 |
氨、硫化氢、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 |
UV光氧催化废气净化器处理后再经15m 排气筒排放 | 一般排放口 | 达标 | |
DA004甲醇锅炉 |
二氧化硫、颗粒物、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 |
除尘设施为低氮处理器,处理工艺为湿法除尘工艺 | 一般排放口 | 备用,启动时监测 |
2022年我公司委托第三方检(监)测机构代其开展自行监测,废气中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浓度均符合相关排放要求。通过陕西省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监测信息发布平台实时公布自行监测数据信息并进行上传公示。
五、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与排放情况
(一)危险废物收集处置情况
我公司2022年共接收医疗废物2542.39吨,全年处置医疗废物2417.2吨,委托延安市国清工贸有限公司、延安科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感染性、损伤性医疗废物107.21吨。委托转移处置病理性、药物性、化学性医疗废物12.8吨,贮存病理性、药物性、化学性医疗废物共计5.76吨。具体如下:
五、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与排放情况
(一)危险废物收集处置情况
我公司2022年共接收医疗废物2542.39吨,全年处置医疗废物2417.2吨,委托延安市国清工贸有限公司、延安科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感染性、损伤性医疗废物107.21吨。委托转移处置病理性、药物性、化学性医疗废物12.8吨,贮存病理性、药物性、化学性医疗废物共计5.76吨。具体如下:
序号 | 废物名称 | 废物代码 | 本年接收量 | 本年自利用处置量 | 本年委托利用处置量 | 本年底累计贮存量 | 计量单位 | 处置方式 | 委托处置单位名称 |
1 | 感染性医疗废物 | 841-001-01 | 2249.01 | 2441.8 | 107.21 | 0.0 | 吨 | 医疗废物高温蒸汽处理 | 延安市国清工贸有限公司、延安科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 | 损伤性医疗废物 | 841-002-01 | 275.4 | 275.4 | 0.0 | 0.0 | 吨 | 医疗废物高温蒸汽处理 | |
3 | 病理性医疗废物 | 841-003-01 | 5.71 | 0.0 | 2.71 | 3.01 | 吨 | 咸阳医疗废物处置中心 | |
4 | 化学性医疗废物 | 841-004-01 | 10.7 | 0.0 | 9.06 | 2.13 | 吨 | 咸阳医疗废物处置中心 | |
5 | 药物性医疗废物 | 841-005-01 | 1.57 | 0.0 | 1.03 | 0.62 | 吨 | 咸阳医疗废物处置中心 | |
合计 | 2542.39 | 2417.2 | 120.01 | 5.76 |
(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新产生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情况
我公司2022年在生产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共0.1733吨,上年度贮存的危险废物0吨,委托转移至榆林市德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0.1733吨,截止年底库存为0吨。转移时执行电子联单转移系统,数据报送国家数据库。
序号 | 废物名称 | 废物类别代码 | 上年贮存量 | 本年产生量 | 委托利用处置量 | 计量单位 | 委托处置单位名称 |
1 | 紫外线灯管 | 900-023-29 | 0.01431 | 0.01431 | 吨 | 榆林市德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2 | 过滤棉 | 900-041-49 | 0.00202 | 0.00202 | 吨 | 榆林市德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3 | 废机油 | 900-249-08 | 0 | 0.00466 | 0.00466 | 吨 | 榆林市德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4 | 化验室废液 | 900-047-49 | 0 | 0.02 | 0.02 | 吨 | 榆林市德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5 | 活性炭滤芯、熔喷滤芯及石英砂 | 900-041-49 | 0 | 0.13231 | 0.13231 | 吨 | 榆林市德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合计: | 0 | 0.1733 | 0.1733 |
(三)危险废物排放情况
我公司设置1个独立的危险废物暂存间,1个感染性、损伤性医疗废物废物暂存间。1个化学性医疗废物暂存间、1个病理性医疗废物暂存间、1个药物性医疗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均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对于公司不能处置的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执行电子联单转移系统,数据报送国家数据库。
六、处理后废渣排放情况
2022年度我公司经高温蒸气灭菌处置后的医疗废物属于无害化生活垃圾,破碎毁形并送往延安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非有毒有害物质。
七、土壤有害物质排放情况
我公司委托陕西正为环境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对厂内土壤的六价铬、汞、总砷、镉、铜、铅、镍、挥发性有机物(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半挥发性有机物(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等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全部合格。我公司按相关要求,通过陕西省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监测信息发布平台实时公布自行监测数据信息并进行上传公示。
综上,我公司有毒有害物质均排放达标,未造成环境污染。
特此报告。
延安市盛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日
我公司设置1个独立的危险废物暂存间,1个感染性、损伤性医疗废物废物暂存间。1个化学性医疗废物暂存间、1个病理性医疗废物暂存间、1个药物性医疗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均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对于公司不能处置的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执行电子联单转移系统,数据报送国家数据库。
六、处理后废渣排放情况
2022年度我公司经高温蒸气灭菌处置后的医疗废物属于无害化生活垃圾,破碎毁形并送往延安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非有毒有害物质。
七、土壤有害物质排放情况
我公司委托陕西正为环境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对厂内土壤的六价铬、汞、总砷、镉、铜、铅、镍、挥发性有机物(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半挥发性有机物(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等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全部合格。我公司按相关要求,通过陕西省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监测信息发布平台实时公布自行监测数据信息并进行上传公示。
综上,我公司有毒有害物质均排放达标,未造成环境污染。
特此报告。
延安市盛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日
